交通安全关系你我他,维护好交通秩序人人有责,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日前,有一名司机在行车途中,发现了一起追尾交通事故,这起事故的前车逃离了现场,这名热心的司机有意加速并成功查找到逃离车辆,然后他打了举报电话。10月29日,这名司机再次送货路过浙江台州高速时领到了一笔奖金。
事情还得回顾到10月20日这一天,当日凌晨陈某(化名,举报者)驾驶货车从宁波送货去温州,4时27分,车辆行驶到沈海高速往温州方向燕居岭隧道,陈某在慢车道行驶,这时一辆红色车身,像是装着轻货,有点超宽的中型货车较快速度超过了他,货物用蓝色油布包扎,非常的显眼。
4时30分,陈某的车行驶到过燕居岭隧道3公里处的灵江大桥上坡路段,陈某看见一辆货车停在慢车道上,“这不是刚才在燕居岭隧道超过我的那辆车嘛!”陈某心想,蓝色的油布,肯定错不了。陈某又看了看这辆车车头,只见车头已经撞成稀巴烂,地面有很多散落物。“肯定是刚刚出了事故!不会超过1分钟!前面的车逃逸了!我要是快点开兴许还能追上!”短短的几秒钟内陈某心中萌生了这几个念头。
于是陈某加大油门前行。果然,正当陈某追出200米时,陈某看见前方的慢车道上有一辆半挂厢式货车在缓慢行驶,其尾部有一只水箱正在漏水,牌照框架、保险杠明显变形,而且该车的后保险杠上还悬挂着红色的破碎保险杠,其箱体上有该车的放大号,显示为:“闽C41XXX”车号,陈某断定这就是逃逸车。陈某赶紧掏出手机打12122向台州高速交警报警举报。
陈某与高速交警随时保持联系,尾随闽C41XXX号车其后,及时报告车辆行经路段。5时30分,高速交警在该方向离现场约30公里的塘岭隧道路段设卡,终究将该车查获,陈某这时才悄悄的驶离。面对车上残留的痕迹,闽C41XXX号车司机吴某承认事故发生时感到猛地一震。起初以为是轮胎炸了,直到继续行驶一段路程后才知道发生了追尾事故,因为担心“有麻烦”,干脆一走了之。
事后,台州高速交警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后车司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10月21日早上死亡,前车司机吴某因逃逸、无证、低速行驶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并处于报批逮捕阶段。
一起逃逸事故,在一个举报电话的协助下,只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成功告破,交警非常感谢这位热心的司机,为整个案件的调查处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台州高速交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决定给予陈某1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