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旅游租车合同签定
将有效保障三方权益
本报海口1月26日讯(记者刘艳通讯员邓世贵)25日下午,一旅行社与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定了《海南省旅游租车合同书》。这是我省以财政出资,政府主导成立的管理公司为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签定的第一份旅游租车合同,标志着我省旅游客运市场正逐步规范并迈上新的台阶。《合同书》有望在2月份与全省300多家旅行社签定完毕。
据悉,这是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继全省旅游车统一安装GPS系统、组织全省旅游客运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诚信服务承诺、邀请旅行社导游会诊“司机服务质量”、督促车主与司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代扣司机工资、启动导游评价司机机制后推出的系列举措之一。
据了解,由于以往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没有形成和签定统一规范的旅游车租用合同文本,致使在发生交通安全运输事故时,旅游车经营者、旅游社、游客三方纠纷不断,极大地影响了海南旅游形象。通过合同的签定不仅明确了彼此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而且也能很好地保障了三方权益。
该合同书内容包括旅游营运车辆统一受理,自助调派;确保用户知情权、选择权;接、送机(车、船)相关规定;租金和租金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关的法律责任;保护旅游者的特别约定;解决服务质量纠纷和争议的特别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