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起诉,昨天上午,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酒后开宝马连撞5辆车
今年29岁的杜某是个生意人,经常在杭州、东阳两地奔波。
4月23日晚上,杜某在杭州一酒吧与朋友喝酒应酬,一高兴,灌下了一瓶红酒。
晚上7点40分,醉醺醺的杜某开着朋友借的宝马车,行驶到南山路西湖大道路口时,先后与5辆车发生刮擦碰撞。
眼见闯下大祸,杜某没等交警赶到,一脚油门逃离了现场。
晚上8点20分,就在大家寻找这辆银色宝马车时,杜某自己打了110:“我在南山路1917餐厅,你们来抓我吧。”
接警后,杭州交警支队西湖区大队的3名交警赶往餐厅,找到了杜某。交警安排他坐在餐厅门口院子里的花坛上,等待有关人员来对他进行酒精测试。
打“醉拳”伤了3名交警
事故引起不小骚动,餐厅门口围满了人。就在交警忙着维持秩序时,杜某突然起身准备离开。
见状,民警董军上前拦他:“你现在不能走。”杜某一把甩开董军的手,见对方不肯让开,杜某在推搡中突然一把掐住董军的脖子,将他推开了三四米远,“我又没说要走!”其他民警上前阻止,杜某这才松手。
之后,杜某借故上厕所,交警谭明琛、葛志坚在旁等候。“你们走开,看什么看!”解手时,杜某再次出手,将谭民琛的警帽打落在地,还一头撞向谭民琛脸部,并以手肘撞击葛志坚左肩。
最后,发酒疯的杜某被赶到增援的民警制服。经测试,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0.8mg/ml,属醉酒驾车。
被他打伤的3名交警中,董军颈部、右胸挫伤,葛志坚左上肢、左肩挫伤,谭民琛鼻骨骨折,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DV记录打人经过
昨天上午,涉嫌妨碍公务的杜某站上了被告席。他架一副粗框眼镜,下巴留一撮短须。
庭审中,面对法官讯问,杜某称,由于当晚处于醉酒状态,自己说了些什么、如何打伤交警,一概记不清了。
同时他认为,3名交警对他使用了暴力行为,“这太‘过火’了,我是自己报警的,又怎么会走呢?他们非要弄得我像逃跑一样。”杜某说。
随后,公诉方出示了一份证据。这是一段证人蒋某在现场拍下的DV,完整记录了杜某辱骂交警董军、并动手掐他脖子的过程。
面对证据,杜某面露愧色。“在看守所已经76天了,我每晚都在后悔,我愧对3名警官……”法院将择日宣判。